男北市狂飆連撞釀1死1傷判6年半 再被判賠死者家屬342萬
阿成在台北市狂飆連撞釀1死1傷被判刑6年6月,民庭再判應賠償死者3名家屬共342萬餘元。(翻攝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阿成」去年7月開車行經台北市區連續闖紅燈,以破百時速發生車禍,導致廖姓駕駛重傷昏迷,車輛接著撞上對向陳姓保全,陳男送醫不治。士林地院刑庭已依殺人未遂罪判阿成6年6月徒刑;民庭今天再判他應賠償陳男3名家屬共342萬餘元。
去年7月1日晚間10點左右,阿成開車從國道3號快官、彰化系統北上,隔天凌晨4點左右許抵達台北市,持續闖紅燈,行經士林區承德路4段交叉路口(百齡橋下),再以破百時速衝撞前方正在等紅燈的廖姓駕駛,導致他骨盆骨折、出血性休克、呼吸衰竭、腎損傷等重傷,廖男一度昏迷;阿成接著逆向撞上騎機車的陳姓保全,陳男送醫不治。
士院刑庭考量阿成案發時受精神障礙影響,導致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有顯著減低的情形,遞減其刑,今年5月11日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6月;全案已上訴高等法院。
民事部分,陳男的妻子共3名家屬向阿成求償殯葬費、慰撫金,共643萬790元;阿成說,自己患有思覺失調症,案發時因病症發作導致精神狀況不佳而疲勞駕駛,並非明知自己疲勞仍堅持開車,且他有和解意願,但因案發後都被羈押在監,而無法出面與陳男家屬討論和解事宜。
士院民庭根據刑事相關卷證,認定阿成具賠償責任,應賠陳男的妻子3人、總計342萬9632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