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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擄人案「輕輕放下」 萬華警局駁︰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陳男(右)因腿傷被柳姓司機搀扶下進入案發現場。(記者劉慶侯翻攝)

陳男(右)因腿傷被柳姓司機搀扶下進入案發現場。(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2/05/05 10:12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萬華分局遭人檢舉爆料,指稱在今年1月處理一宗疑似擄人案件時,龍山派出所員警到場卻被建設公司關鐵捲門阻擋,事後也被涉案關係人「輕輕放下」,對此,萬華分局今天完全予以駁斥,並表示全案各關係人均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北市警萬華分局表示,警方是1月17日5時57分許接獲110報案,報案人指稱他的女性友人及男友於貴陽街一帶遭人持槍妨害自由等,龍山派出所立即調派線上警力前往查處。

警方當時依報案地點抵達西園路一處開發公司時,見公司正降下鐵捲門,3名員警隨即俯身進入,但因鐵捲門持續降下,2名員警先行退出鐵門外,廖姓員警則留在鐵門及玻璃門間。

當時,在場員警以甩棍及徒手支撐避免鐵門關閉,並隔著上鎖的玻璃門與公司內部黃姓員工對話,要求開門協助調查,對方則表示不清楚有妨害自由情事,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方可進入,並稱鐵捲門因員警拉扯故障無法操控,員警則於玻璃門外持續與黃男溝通要求開門。

約在清晨6時53分許,員警經公司在場人同意後入內察看,見報案人所稱的黃女及陳姓男友確實在公司後方泡茶區,陳男及黃女均表示是與李姓友人討論工地福利社經營事宜,並由李男的柳姓司機接送前來,過程未遭受強暴脅迫,也沒有遭持槍及妨害自由情事。

隨後,員警現場查看公司錄影監視器,陳男下車時因腳傷是由司機攙扶進入,未有受到強押情事,另檢視公司內部監視器影像,陳男、黃女均與老闆李男在泡茶區交談,過程未見有持槍或妨害自由等不法具體事證,員警抄登現場人身分後,即將陳男、黃女及關係人李男、柳男等帶回製作筆錄釐清。

萬華分局表示,警方現場處理人員因為對於對方是否構成妨害公務存有疑義,因此故第一時間未以現行犯逮捕黃男,但事後覺得可能有故意不開鐵門之情,在重覆檢視值勤影像及現場執勤員警報告書,認為不排除黃男有妨害公務之疑慮,即通知黃男再次到案說明,並依妨害公務偵辦,至於連同陳男疑似遭妨害自由情事之相關卷證及監視器影像一併函送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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