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同學會後看上嫂子!9年嘿咻180次 他讓警校好友綠了

    基隆地院(圖)認為,盧員與張妻發生婚外情時間長達9年餘,已侵害張員配偶權,須賠償張員45萬元精神慰撫金。(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院(圖)認為,盧員與張妻發生婚外情時間長達9年餘,已侵害張員配偶權,須賠償張員45萬元精神慰撫金。(記者林嘉東攝)

    2024/04/13 17:5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警員發現結褵16年的髮妻出軌,對象竟是自己同窗好友、盧姓同袍,時間長達9年餘,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盧員抗辯個人性自主權優於婚姻,並未侵犯張員配偶權。但基隆地院認為,盧員與張妻發生婚外情時間長達9年餘,嚴重破壞張員婚姻生活圓滿,已侵害張員配偶權,判盧員敗訴,須賠償張員45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張姓警員與楊姓妻子2008年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去年從子女口中,得知他的同窗好友、盧姓同袍在2011年間警校同學會聚餐中,結識他的妻子後,到他住處、旅館,與妻子發生多次性行為。

    張員指控,盧員服務地在中部,結識妻子後,藉故返回新北三重區老家,卻跑到基隆與妻子相會,每年與妻子發生性行為20次,累計9年1個月間,共發生180次性行為;盧員與妻子做愛時,還會用手機錄下做愛過程影片留念,甚至要求妻子跟他離婚,遂提告向盧員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盧員坦承偷吃張妻,但主張憲法保護個人性自主權優於婚姻,他並未侵害張員配偶權,不須對張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盧員張妻交往、發生性關係長達9年1個月,嚴重破壞張員家庭生活圓滿,違背善良風俗,已侵害張員配偶權,判盧員要賠償張員45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