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審理石木欽案 司法院破天荒聲請閱卷
2021/07/09 22: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去年認定公懲會(現改制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提起彈劾,近日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開庭審理。合議庭請司法院以關係機關身分出庭,13日續行言詞辯論,司法院則決定破天荒向職務法庭聲請閱覽全案卷宗,7日獲准。
司法院前年收到台北地檢署轉交翁茂鍾的筆記本,內容記載著與石木欽的飲宴與球敘,司法院長許宗力等人憑著筆記本內容,認定石木欽違失情節重大,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雖然石木欽與翁茂鍾均否認不法,但人審會仍依筆記本內容,決議石應送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去年6月提起彈劾失敗,8月更換提案委員,再度彈劾始通過,送交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上月29日進行言詞辯論,除了石木欽與提案委員兩造委託代理人出庭,合議庭也請當初把案子送交監察院彈劾的司法院,以關係機關身分出庭詢答,而因審判長吳景源詢問的內容多與案情有關,司法院決定向職務法庭聲請閱卷。
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張,司法院接獲職務法庭通知出庭陳述意見,為了答覆審判長詢問的相關事實與法律適用等諸多事項,決定聲請許可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宗,並得以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方式複製電子卷證。
職務法庭指出,司法院2019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石木欽涉有違反法官法等情事,情節重大,決議依法官法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案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審理,合議庭依審理規則規定,通知司法院以關係人身分到庭陳述意見,雖司法院非案件當事人,惟是負責法官法移送程序及相關人事管理的機關,堪認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因此,合議庭認為司法院聲請閱卷有理由,7日裁定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