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違失案明公開審理 司改會要求不得隨意審結
2021/06/28 18:2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懲戒法院排定明(29)日首度公開審理公懲會前委員長(現改制為懲戒法院院長)石木欽案被控違失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遞狀表示本案在真相未明前,不得隨意審結。
事實上,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等人曾於去年11月10日赴司法院門口陳情,要求懲戒法院公開審理石木欽違失案,並於今年2月4日主動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一」,已獲採納。
司改會今再度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二」給懲戒法院,供負責審理石木欽違失案的合議庭參考。主要重點有三:一、本案不得以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而為免議判決;二、本案應受懲戒的行為包含尚在偵查中的犯罪事實,有必要停止審理程序;三、卷證尚未調查完備,合議庭應職權調取,並給予雙方當事人(石木欽、監察院代表)充分表示意見。
然而,石木欽的代理人廖芳萱律師對於司改會今再度提交的意見書備感疑惑,原因在於法律以不溯既往為最通常的原則,因此不解為何司改會認為要溯及?且司改會身為法律人,相當清楚時效問題,「有時效就有時效,沒有就沒有」,故司改會此行為有干預審判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