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的代價!女子偷千元物品 南投地院判罰18倍

南投地方法院提醒民眾勿以惡小而為之,以免觸法被究責。(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1名施姓女子在逛賣場時,涉嫌將價值約1100元的一組行動電源及2盒隱形眼鏡盒偷走被逮,今南投地方法院審結,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即2萬元,約是其所竊物品的18倍之多,可謂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判決書指出,被告施女將上述物品順手偷走時,第一時間並未被發現,事後店家清查貨品發現短缺並調閱店內監視器才查覺並向警方報案,一開始被告還不承認,直至警方出示監視器內容戳破其謊言後,被告才坦承犯行,但法院考量被告沒有前科紀錄,加上僅國中畢業,因一時貪念才徒手行竊,遂判其拘役20日,以示懲戒。
法院表示,在人手一機的科技數位時代,店家也都有裝設監視器,就算當下未被抓包,也難逃事後被依法究責,該案就是活生生的例證,值得民眾引以為戒,切莫因惡小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