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授「被分手」竟成跟騷犯! 傳訊辱女方「進香團大媽」被起訴
男教授傳訊息辱罵「像是與進香團大媽喝咖啡」,氣得女方提告。(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過半百的某私立大學哲學系男教授,在限定50歲以上註冊的交友網站上,結識擔任心理諮商師的女友,兩人約會後嘗試交往,但女方自認雙方不合適而提出分手,竟遭男方持續傳訊息辱罵「像是與進香團大媽喝咖啡」,氣得女方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將男方起訴。
去年2月,兩人在交友網站認識後嘗試交往,兩人一有時間就相約喝咖啡、逛夜市,但好景不常,身為心理諮商師的女方,幾次約會後自認與男方不合適,遂提議分手,未料卻遭男方傳訊息騷擾長達2個多月,憤而報警提告。
女方指控,兩人嘗試交往期間,曾一起去喝咖啡、逛台北寧夏夜市品嘗小吃,但幾次約會下來,她自認雙方的個性不太適合,因此提議分手,卻遭男方多次傳訊息辱罵及騷擾,內容包括「我就像是與進香團大媽喝咖啡」、「妳的照片像是十年前,不像本人......」等具有人身攻擊意涵的字眼。
男方庭訊時則否認騷擾女方,針對他傳送給女方的騷擾簡訊內容,他辯稱只是在陳述及抒發自己內心的感受。
檢方勘查雙方互動的簡訊內容,認定男方在雙方分手以後,持續傳訊息騷擾女方,時間長達2個多月,認定男方此舉已涉犯跟騷法,因此將男方起訴。
跟蹤騷擾的行為態樣,是指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8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