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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拒絕繼續「抱睡關係」仍被騷擾 男同學涉跟騷起訴

女大生拒絕繼續「抱睡關係」仍被騷擾,嘉義地檢署認為林姓男大生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情境照)

女大生拒絕繼續「抱睡關係」仍被騷擾,嘉義地檢署認為林姓男大生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情境照)

2023/12/20 18:56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一名女大生與同校不同系的20歲林姓男大生,發展2個月的「抱睡關係」(意即相約至對方家中相擁入眠之關係),今年2月女大生希望結束「抱睡關係」,林男持續跟蹤、傳訊息約見面、聊天、按摩等,聯絡及追求約4個月,女大生不勘其擾提告,嘉義地檢署認為,林男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提起公訴。

林男坦承與女大生發展「抱睡關係」,女大生也曾表明不想與他接觸,然而否認騷擾犯行,是因與女大生有法律糾紛,女大生要和解,他才會找她談。

檢方調查,嘉義縣某大學的女大生去年10月參加與他校學系聯合活動時,認識林男,去年12月進而發展「抱睡關係」。

今年2月,女大生希望結束關係,林男為與女大生繼續維持「抱睡關係」甚至進一步交往,於今年2月14日至6月6日間仍反覆騷擾,讓女大生心生畏懼而影響身心狀況、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

女大生指控,林男趁著每週二一起上通識課程機會,攔住她要求對話,並一路尾隨到停車場,為此她每次上課後都需立即離開教室、驅車離校,避免遭騷擾,其中5堂課因過於懼怕不敢到校上課;去年3月15日,林男凌晨2點找她在某條路旁談話,未經同意環抱她,她騎車離去,林男還跟車緊追在後,直到她在超商停車聽他講話到3點多離去;4到6月間林男還密切打電話、傳訊息,要求與女大生聊天、至少每個月與他見面一次,她以不想肢體接觸為由拒絕,林男還要求進入她家裡為其全身按摩等。

檢察官偵查終結,根據證人供詞、女大生提出的手機軟體LINE訊息、就醫病歷等證據,認為林男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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