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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小三嗆聲「你管不住你老公」 原配用跟騷法告贏獲賠

原配王女第二次控告蔡女,主張蔡女違反跟騷法,台中地院採納她的主張,判決蔡女應賠償2萬元。(記者張瑞楨攝)

原配王女第二次控告蔡女,主張蔡女違反跟騷法,台中地院採納她的主張,判決蔡女應賠償2萬元。(記者張瑞楨攝)

2023/12/15 09:5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許姓男子與王姓女子是夫妻(去年底離婚),許男卻與蔡姓女子交往,王女怒告蔡女侵害配偶權,法院卻判決蔡女不用賠償,王女再度提告,但主張的理由,改為蔡女傳丈夫與身份不詳女子摟抱等照片,還對她嗆聲「看來你還是管不住你老公」,違反去年6月才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應賠償51萬元,法官採納王女的主張,判決王女勝訴,但判決蔡女應賠償的金額,卻僅有2萬元。

判決書指出,原配王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蔡女在去年間,傳她的丈夫許男,與一位沒有露臉、身份不詳的女性合照照片,包括牽手與摟抱,以及兩人共枕同眠等畫面,還嗆聲「看來你還是管不住你老公」、「可能妳不介意他(許男)三妻四妾,但希望妳管好他」、「你老公花名在外」、「妳繼續守著妳的正宮,外面的女生努力得到他的財」、「共事一夫的概念,算是皆大歡喜的圓滿」等。

王女提告主張,蔡女是搶人老公的小三,應賠償51萬元,蔡女則不否認傳照片給王女,但她否認自己是小三,強調自己與許男沒有交往,台中地方法院認為,蔡女確實與許男交往,不過,王女之前控告丈夫許男,法院判決應賠償18萬元,也就是許男與蔡女應連帶賠償18萬元,既然許男已經判賠18萬元,蔡女已免責,判決蔡女不用賠償。

不料,王女又對蔡女提出第二次民事告訴,這次她主張並非蔡女侵害她的配偶權,而是蔡女傳照片與嗆聲的行為,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包括對特定人(王女)辱罵貶抑,以網路對特定人進行干擾,造成她精神痛苦且心理負面影響,應賠償51萬元,蔡女則答辯說,苗栗警方已於今年2月,對她開出書面告誡書,王女不想看照片與文字訊息,可以封鎖帳號遮蔽,王女自發性看貼文,不能認定她騷擾。

台中地院認為,蔡女把王女丈夫婚外情之事,傳達給王女閱覽,卻宣稱是王女自發性觀看,辯詞顯不足採,且文字充斥對王女嘲諷謾罵之語,蔡女抗辯此騷擾行為不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辯詞也不足採信,應負起賠償之責,不過,僅判決蔡女應賠償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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