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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遲未來台投案 潘曉穎母︰可循咖啡商命案槍手遣返模式

港女箱屍命案兇嫌陳同佳。(美聯社)

港女箱屍命案兇嫌陳同佳。(美聯社)

2021/12/16 16: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女箱屍命案兇嫌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後曾說願意投案,但至今仍未動身來台投案,案中被害人潘曉穎母親今呼籲,可循日前新北咖啡商命案槍手遣返做法,要求陳同佳返回深圳後,再由當地移送赴台受審。

根據《大紀元時報》報導,潘母提到,日前中國將一名槍擊案疑犯(新店咖啡商命案槍手黃泳群)由福建遣返台灣,而我陸委會同時呼籲台港雙方也有必要就陳同佳案進行司法互助合作。

潘母隨後酸,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卻沒跟隨「祖國示範」將陳同佳送返台灣投案,「是否林鄭不承認香港是偉大祖國的一部份?」她要求,陳同佳案可參考上述案例做法,先返回深圳,再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由中國將其移送台灣受審。

對於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稱,因為黃嫌(黃泳群)是台灣人,才能遣返台灣受審,潘母則批「身為政協,竟不知道偉大的祖國與台灣所簽定的協議」,並斥管浩鳴為保護陳同佳搬出各種藉口。

潘母同時也向港人致歉,嘆陳同佳案引發香港急劇變化,她說,自己身為母親,急於為愛女討回公道,卻被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周浩鼎利用,還被拖時間要求她不要對外發聲、不接電話,可說是「誤信豺狼」,請求大家原諒。

陳同佳2018年與潘女來台,因故殺死潘女,隨後逃回香港並盜取死者財物,雖罪大惡極,但在香港法制缺陷下,僅服了洗黑錢罪,服刑29個月後就出獄;後續讓港府得以有藉口修「逃犯條例」,實際上是為修法要將港人送中審判,引發反送中運動。

潘曉穎母親。(美聯社)

潘曉穎母親。(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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