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刑事局窗口拒陳同佳投案? 陸委會:港媒混淆視聽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特定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投案窗口稱不要再打,明顯是畫錯重點、混淆視聽。(陸委會提供)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特定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投案窗口稱不要再打,明顯是畫錯重點、混淆視聽。(陸委會提供)

2021/10/21 17:42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港媒報導,在台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有意投案,陳同佳委任律師7次致電台灣刑事局談投案,卻被投案窗口告知「不要再聯繫」。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指出,特定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投案窗口稱不要再打,明顯是畫錯重點、混淆視聽。

邱垂正表示,有關於陳同佳律師致電投案窗口的事情,刑事警察局當時候就清楚向委任律師說明,本案除了陳同佳的意願表達之外,還需要涉及具體安排,以及證據交付的官方協商,這涉及到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須由台港政府進行溝通,所以請陳嫌要等待協商結果。

邱垂正批評,至於特定的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這個窗口稱不要再打,明顯是畫錯重點,甚至是混淆視聽。另外,也有人指稱,以陳嫌家庭環境能夠委任台灣知名的律師事務所,幾位律師背後的原因並不單純,這是不是有政治操作,或者是推卸責任的這個企圖,社會自有公評。

邱垂正指出,要強調的是,陳同佳是殺人嫌犯,犯案後潛逃回香港,為了還原犯罪經過,除了犯嫌自白之外,還需要完整的證據才能做為犯罪依據,法務部也多次說明台港進行司法互助的必要性。

他談及,還是要呼籲港府,如潘媽媽所懇求的,要勇敢的踏出步伐,盡快與我方商討解決之道,進行本案的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針對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已向潘媽媽回信,聲稱陳同佳未能到台自首,是因為台灣當局政治操弄,希望「中國台灣」准許陳同佳入境自首,陸委會是否會與港府溝通?

邱垂正回應,有關法務部已經說明,基於司法管轄權,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中,而且已對潛逃返港的陳嫌發布通緝。為了確保案件後續偵辦,以及審判能夠順利進行,基於證據的完整性跟合法性不容被挑戰,希望港府能夠務實回應,早先我們已經提出來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提供在港的相關證據。

邱垂正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單純的批出簽證,而且涉及到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的問題。

邱垂正指出,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想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是感同身受的,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呼籲港府盡快與我方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邱垂正批評,對於港府官員刻意在受訪時用「中國台灣」矮化我方,我們要嚴正的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港府必須正視事實,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被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感到不可思議與遺憾」。

邱垂正指出,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想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是感同身受的,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呼籲港府盡快與我方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此外,香港大學近期要求支聯會必須移走位於港大校園內的「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Galschiot)希望能將作品送來台灣。對此,陸委會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度,我們尊重創作者的意願,目前創作者並沒有與陸委會接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