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前女友母女 黃麟凱今晚槍決
法務部執行死刑,男子黃麟凱(前中)今晚將槍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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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犯下情殺案殺死前女友及前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今晚將在新北土城的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
2018年8月,前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死囚李宏基執行死刑,是蔡政府時期首例執行死刑。2020年4月1日,蔡清祥批准死囚翁仁賢執行死刑。這次是時隔4年8個月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第一次執行死刑,黃麟凱執行死刑後,目前在監死因減1人剩36人。
童軍繩絞殺前女友媽
黃男1歲喪父,由母親撫養長大,與雅美(化名)交往兩年分手,但黃仍常接送她;2013年九月,黃男入伍,雅美發現黃男領走她辛苦打工所存的20萬元,經協調,黃母同意賠9萬元,雅美續向黃男追討11萬元。
黃男未反省私自挪款,反而抱怨雅美斤斤計較,又覺得愧對母親,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持先前幫雅美搬家時所保留的鑰匙,戴頭套潛入她家,被她媽媽發現,他自認對方瞧不起他出身單親家庭,阻撓女兒與他交往,狠心以預備的童軍繩從正面絞殺雅美媽媽。
蒙面性侵、勒死前女友
黃男殺人後居然還躲在廚房,埋伏一小時,下午5時20分雅美返家,遭蒙面的黃男制伏,綑綁雙手,還蓋住她的臉,押她進房間,回房時,雅美認出他的身分,黃男乾脆脫下面罩性侵她,再用繩子從背後勒到她噴鼻血至死,事後還盜走1萬元。
傍晚6點多,雅美的爸爸回家,發現鐵門遭反鎖而進不去,驚覺有異遂報警,黃男逃到頂樓躲藏仍被捕。
一審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黃男泯滅天良,視人命如草芥,惡行令人髮指,且鑑定認為他有再犯可能,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二審和更一審也都判黃男死刑,上訴後,2017年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