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生車禍又失戀 約網友賞夜景慘遭硬上情緒崩潰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正在攻讀研究所的女研究生小芳,2021年失戀又車禍,心情不好而與許姓網友約會,兩人於半夜到宮廟旁賞夜景,許男趁此機會表白,小芳聽得頗開心,不料,轉眼後就被許男性侵害得逞,法院審理時,許男辯稱兩人是情侶,法官卻認為小芳有頗嚴重的受創後壓力症候群,於警局做筆錄時甚至崩潰兩次,筆錄時間長達9小時,又有焦慮、會做陌生男人尾隨的惡夢,認定許男觸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於2021年1、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大學肄業、從事早餐店工作的許男,小芳有點喜歡許男,同年4月5日清晨,小芳失戀又車禍,兩人約在一處宮廟的廣場旁見面,許男表白說,自己很喜歡小芳,想要跟小芳交往,小芳心裡有點開心,沒想到卻在宮廟泡茶區,被許男性侵害。
許男案發後全盤否認犯行,他宣稱當天只有牽手漫步,但小芳卻於案發後有各種異狀,包括焦慮症發作、扯頭髮、發抖、哭泣,其學姐於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作證說,同年月6日收到小芳訊息,表示「心情很差,快撐不住了,需要找個人講話」,她抵達時聽小芳描述「被騙了」,以及性侵害過程,8日小芳在廁所情緒崩潰、大哭,之後,甚至於課堂上大哭、崩潰,沒辦法完成學業,感覺「沒有人愛了」,另有失眠、惡夢等症狀,無法完成學業。
學校諮商記錄亦顯示,小芳有創傷與極度痛苦反應、尖叫、發抖、暴哭,會做惡夢,夢到陌生男子尾隨,狀況符合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所定義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台中地院認定許男性侵害屬實,判處徒刑4年,許男上訴二審,他仍否認強制性交,稱他當天與小芳第一次見面,他向小芳告白,小芳也答應願意交往,當天只有聊天擁抱,沒有接吻或性交等行為,他把外套借給小芳,「但我們衣褲都沒有脫掉,我也沒有伸手進入撫摸她」,不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仍不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的4年徒刑,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