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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撿屍」妙齡女 邊性侵邊錄音想脫罪 法官痛斥荒謬

王男拿出錄音,法官認為荒謬,錄音反而證明小芳嚴重醉酒。(示意圖)

王男拿出錄音,法官認為荒謬,錄音反而證明小芳嚴重醉酒。(示意圖)

2022/04/16 18: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妙齡少女小芳,前年於夜店喝得爛醉,被王姓男子「撿屍」,怒告王男性侵害,王男卻拿出手機錄音檔說,他擔心被「仙人跳」而錄音,是小芳「點頭」,自願與他發生關係,小芳甚至稱呼他「老公」,法官卻認為,王男「邊性交邊錄音」之舉,反而更顯荒謬,錄音內容多數是王男自問自答,小芳答非所問或不知所云,不能證明小芳同意,反而更足以證明小芳嚴重酒醉,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3年9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被控性侵害,於法院辯解說,他在前年10月30日,於夜店認識小芳(化名),當時聊得很愉快,小芳暗示「要我陪她回家」,他遂與朋友一起帶小芳回家,他進而在小芳借住之處,與小芳發生關係,「我有徵求她的同意,我有很清楚問她,她有跟我點頭,但是點頭錄音錄不到」。

王男強調,他錄音是要自保,他擔心「仙人跳」,王男的律師說,小芳發生性關係前,曾叫王男「老公」、「我很臭嗎?」、「有帶套嗎」等話語,錄音都有錄到,清醒理智的人,才有辦法說出自己身體感受,以及是否有避孕需要,因此,這是雙方合意性行為,並非性侵害。

小芳則指控說,她喝得很醉,王男來搭訕,「我說我不認識他,但王男一直跟我裝熟」,到達租屋處時,她記得王男「把我全身衣服都脫掉」、「當時我醉了,非常醉」,至於為何稱呼王男是「老公」?小芳強調是誤認了。

法官認為,王男等人將小芳送回去,卻又折返小芳下塌處,動機相當可疑,還將小芳房間反鎖,當時有兩名朋友擔心意外,在房間外敲門,王男都置之不理,甚且在房內對小芳性侵害,不法犯意已昭然若揭。

至於錄音一事,法官認為更是顯得荒謬,如果是小芳願意,何須錄音?又豈有邊性交邊錄音之理?王男宣稱而害怕遭「仙人跳」而錄音存證,其理由豈不荒謬?另外,從錄音內容來看,小芳當時確實酒醉而意識不清,錄音內容大部分都是王男自問自答,小芳答非所問或不知所云,錄音內容更足證明小芳確實已經酒醉而甚無意識,更能證明王男乘小芳酒醉性侵害,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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