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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醒來都光溜溜!女控男友人「撿屍」 檢方看到一幕打臉

女子2次酒醉清醒都發現自己赤裸裸,控男友人「撿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記者翻攝)

女子2次酒醉清醒都發現自己赤裸裸,控男友人「撿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記者翻攝)

2021/10/29 13:1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1歲吳姓男子遭女友人指控,2度趁她酒醉「撿屍」,帶往摩鐵性侵,女子哭訴「每次醒來都全身赤裸,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不過,檢方認為,女子若已遭性侵,何以又與吳男碰面,勘驗第2次2人離開酒吧的畫面,女子與吳男手牽手,且能自行上計程車,難認已達泥醉程度,加上僅有女子單一指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證據不足,予以吳男不起訴。

女子指控,2019年5月底,吳男趁她酒醉將她帶往桃園市大溪區某摩鐵性侵,去年9月底又趁2人到酒吧推廣產品,她喝到不省人事時,將她帶往桃園區某摩鐵性侵,2次她都是清醒後發現自己與吳男赤裸躺在床上,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吳男則喊冤,強調2人是你情我願,第2次還一起吃完早餐才開車載她回家。

檢方認為,女子若是2019年已遭到吳男性侵,何以又主動連繫吳男碰面,還到酒吧喝酒、事後又搭他車返家,另勘驗第2次2人離開酒吧的畫面,女子與吳男手牽手,且能自行上計程車,難認已達泥醉程度,加上僅有女子單一指述,予以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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