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姐持瑕疪遺囑分割逾700萬遺產 弟妹氣炸 法官判無效
屏東鄭姓老翁病逝後冒出「遺囑」,內容獨厚長女,引起手足分產糾紛,經提告後,屏東地院認為該遺囑不具效力。 (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老翁病逝,長女持遺囑到地政機關辦理遺產分割,3位弟妹接到通知,發現無端冒出的遺囑,竟獨厚鮮少回家且負債累累的大姐價值722萬多元土地,其餘3人僅各分得51萬多元,落差懸殊,憤而提告,大姐避不出庭,無法檢視遺囑正本,法官認為有違常理,判遺囑無效,可上訴。
鄭姓老翁2019年3月間病逝,留下市價上千萬元的數筆土地及房產,4名子女均有繼承權,經完成遺產公同共有登記後,長女卻在4月間獨自持鄭翁於2018年12月間預立的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分割,將多筆土地登記在名下。
鄭家3弟妹接到地政通知後,對於突然冒出的「遺囑」感到驚訝,且遺囑內容獨厚大姐,1人就分得公告地價722萬多元的土地,其餘3人才各分得51萬多元,相差甚多,認為該遺囑有多處破綻,應屬偽造,遂提起遺囑無效之訴。
3人主張,大姐出嫁後離婚多年,負債甚鉅,經常行蹤不明,平時鮮少返家探視父親,直到父親病危時才回來,父親生前多由他們照顧,分得遺產卻遠不如大姐,有違世俗常情,且根據地政提供的遺囑影本,不但未經公證,許多筆跡也不像出自父親之手。
由於握有遺囑正本的鄭家大姐在法院審理期間並未出庭抗辯,也沒有提出書面說明,只憑地政事務所提供的遺囑影本,無法進行科學鑑定。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一般立遺囑者,為防止繼承人間產生紛爭,會找來公正第三者在場,或召集繼承人到場,宣示遺囑內容,避免遺囑被造假或竄改,該遺囑立書過程隱晦不明,直至鄭家長女至地政機關登記前,竟無人知曉鄭翁生前曾預立遺囑。
法官並找來與鄭翁生前很談得來的鄰居也是姪女詢問,了解鄭翁與4名女子的相處情形,並無獨厚長女特殊理由,檢視該遺囑,遺產分配落差懸殊,已侵害其他3名子女法定特留分,且錯字有塗改之處,均未註明塗改字數及另行簽名,有違背法律規定的重大瑕疵,確認該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