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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神指揮網軍侮辱公署判有罪 法官: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界線

法官認為蔡福明idcc的發文內容並非在評論大阪空港疏散事件,而是在指責、侮辱大阪辦事處,已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有公然侮辱犯意,楊蕙如指揮網軍推文,並透過蔡發酬勞給網軍,應屬共犯,因此判2人皆有罪。(資料照)

法官認為蔡福明idcc的發文內容並非在評論大阪空港疏散事件,而是在指責、侮辱大阪辦事處,已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有公然侮辱犯意,楊蕙如指揮網軍推文,並透過蔡發酬勞給網軍,應屬共犯,因此判2人皆有罪。(資料照)

2021/11/12 10:5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年前日本關西機場事件,「卡神」楊蕙如指示網軍蔡福明(網路化名idcc)在網路PTT發文辱罵大阪辦事處與官員「爛到不行、老油條」,再由下線網軍推噓文帶風向,台北地院今依侮辱公署、侮辱公務員罪,將楊蕙如、蔡福明皆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書出爐,法官認為蔡福明idcc的發文內容並非在評論大阪空港疏散事件,而是在指責、侮辱大阪辦事處,已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有公然侮辱犯意,楊蕙如指揮網軍推文,並透過蔡發酬勞給網軍,應屬共犯,因此判2人皆有罪。

蔡福明答辯稱大阪辦事處並非「公署」,但外交部回函法院稱大阪辦事處是我國設置的駐外機關,且依最高行政法院2005年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為避免政府財政過度負擔,及充分利用人力的考量,也有各機關相互支援的人員編制或代編預算的情形,不能因大阪處編制、預算未完全獨立,而否定它是行政機關,認定大阪處是實質意義的行政機關。

判決指出,南投游姓網友在PTT以帳號「GuRuGuRu」散布日本政府派船隻接送、中國派大型BUS接送、駐日代表處與駐大阪辦事處不互相隸屬等語,已另案由南投地院認定是謠言,蔡福明發文前未經合理查證游的文章真實性,就發表文章指責大阪辦事處和公務員;楊蕙如進而指示「高雄組」成員幫蔡的貼文「幫高調」使文章引發熱議,使大阪辦處和公務員遭受民眾指責。

法官認定,蔡的文章內文與標題「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之內容不同,綜觀全文顯見並非在評論機場疏散事件,而是在對駐大阪辦事處和人員進行侮辱,已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有公然侮辱犯意。

至於楊蕙如,法官依事證認定,Line群組「高雄組」以楊蕙如為首,楊蕙如透過群組發表指定的文章編號,指示蔡福明和群組成員支持或批評特定文章,下線將發表的結果截圖給蔡福明後,再向楊蕙如請款,楊付給蔡福明再轉交下線,藉此將其所要表達的意思,從網路迅速散布、影響、帶領輿論風向。

法官調查,蔡福明、楊蕙如都坦承聚會時有討論、交換訊息,楊也承認文章符合她要表述的目的,證據也證明蔡福明發文後1分鐘,楊蕙如隨即指示高雄組群組「幫高調」,志恩等4名成員回以「好、了解」,認定楊蕙如是業主,蔡福明招攬1、20名網軍,依楊蕙如的指示推、噓、酸、「幫高調」,養帳號最高可能發放一萬元,向楊蕙如請款,不能排除參與者有與楊、蔡討論再發文,因此認定楊、蔡為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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