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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7旬婦人起色心!色狼襲胸又熊抱 遭判刑3個月

31歲陳姓男子大清早襲胸七旬老婦;基隆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3個月徒刑。(資料照)

31歲陳姓男子大清早襲胸七旬老婦;基隆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3個月徒刑。(資料照)

2021/06/12 14: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曾因強制猥褻罪入監服刑,出獄後,惡習不改,大清早看到一名7旬婦人獨自在巷內洗拖把,竟起色心熊抱又襲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陳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11月間某天上午7點左右,基隆下起毛毛細雨,70多歲婦人坐在孝二路巷內,背著騎樓洗拖把、抹布,洗到一半突然有人從身後熊抱她,還摸她胸部,抓完就跑。老嫗被嚇壞,趕緊報案。

案經,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案發時,有個男子額頭上綁著一條白色毛巾,戴著深色口罩,還拿著一把綠色的雨傘,從巷內跑出來,懷疑就是襲胸阿嬤的色狼。警方於案發2天後,火速逮到色狼,竟是有強制猥褻前科的31歲陳姓男子。

陳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深表後悔,聲稱小時候曾被老婦人欺負過,從此對老人懷恨在心,長大後才想要捉弄婦人報復;檢方調查後將他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起訴。

判決指出,陳男曾因犯下強制猥褻、搶奪等案,前後被判處6年徒刑,直到2016年才出獄,目前仍接受心理治療中,想不到出獄又再次犯案。

法院認為,陳男為了發洩情緒,即對他人橫施羞辱,造成七旬阿嬤心理恐懼,審酌陳犯後坦承犯行,但遲未與阿嬤和解,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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