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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之星成流星!男調查官酒後強吻襲胸女同事被起訴

2021/02/05 11:1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派駐多明尼加的調查局外事站陳姓前副主任,去年與女調查官餐敘後,被女調查官指控強吻及襲胸,陳男事後雖已向女方道歉,但卻稱自己喝到斷片,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台北地檢署比對相關證詞後,認為女方沒有誣陷陳男的動機,採信女方說詞,今依強制猥褻罪將陳男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7月20日晚上,陳男與受害女調查官先到北市和平東路上的餐廳餐敘,之後又前往忠孝東路的民間公司招待所續攤,並趁與女方獨處之際,將女方壓在沙發上強吻及襲胸。

女方雖以手猛推抵抗,但陳男卻不罷休,還靠身材優勢壓制女方,並伸手撫摸女方的胸部及強吻,女方因死命抵抗,導致頸部及手部出現多處擦挫傷。

事發後,陳男直到酒醒才向女方道歉,指自己當天喝醉斷片,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女方則向同事訴苦,提及「男的一直著急找女的,你應該就知道發生事情了」;檢方比對女方及其同事的證述後,採信女方說詞,因此將陳男起訴。

陳男辯稱,他當天唱完歌之後,他還與女方一起搭電梯下樓,女方還幫他找手機,以及打包剩菜,當時2人都還好好的,他意識清楚,絕對沒有對女方做出越矩之舉。不過,檢方發現,事發地練唱室並沒有監視器畫面能驗證陳男的說詞,至於電梯內監視器所錄到的影像也難證明陳男的清白。

檢方考量女方事後曾到醫院驗傷,還因此進行心理諮商,另傳喚當天曾出席餐會的在場人士,釐清2人當天的互動過程後,考量陳男曾在調查局性平會上辯稱喝醉到斷片,但卻在偵查庭上指自己意識清楚,認定陳男說詞前後反覆,不採信其說詞。

陳男委任律師呂朝章今受訪提出3點說明,首先,被害人離開大樓時,還跟陳男一同搭乘電梯,而且還有說有笑。第2,被害人離開時,還打包現場的剩菜,顯然與一般被強制猥褻後急於逃離現場的情況明顯不同,而且不合理;第3,希望未來法院可以公正審判,還當事人陳男公道。

根據調查局內部調查,去年7月20日晚上至21日凌晨,陳男與女調查官先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上的「大富貴獨門料理」吃晚餐,餐後轉往有裝設卡拉OK設備的某廣告公司招待所續攤,當晚已喝到爛醉的陳男,事後出現酒後斷片失憶的情況。

3天後,陳男突然接到調查局內部性平會的通知,才發現被一同餐敘的女調查官指控涉及性騷擾。陳男為還原當晚的事發經過,曾向餐廳及當天在場的其他調查官詢問,之後還到廣告公司招待所調閱監視器畫面,但並無所獲。

調查局召開2次性平會,第1次為被害的女方與會進行陳述,第2次則輪到陳男出席,但陳男提不出可證明自己清白的監視器畫面,且他也因酒後斷片,想不起來當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因此被性平會決議性騷擾成立,陳男因而被調職及記小過1支,如今他被檢方認定涉嫌強制猥褻而被起訴,曾被視為「明日之星」的他恐成流星。(12:4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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