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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懷孕中被性侵 強哥不離不棄抱得美人歸

2019/09/26 06:0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友受孕12週竟被國小同學下藥性侵,女友事後還鬧自殺,「強哥」不但幫助女友討回公道,且孩子出生前與女友如期完婚,誓言照顧她一輩子,惡狼朱嫌被判9年徒刑(上訴三審中),且法院判民事賠償80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朱嫌與「奇珍」(化名)是國小同窗,多年不見在2016年間又連絡上,同年5月14日相約到南投縣微熱山丘遊玩,此時奇珍已有12週身孕,也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殊不知朱嫌心懷不軌,早有準備FM2(俗稱強姦藥片),奇珍上他的車之際,就在奶茶中加入FM2,奇珍飲用後出現嗜睡、半昏迷、失去意識,當天上午被帶到彰化縣某汽車旅館性侵。

在汽旅性侵後中午就退房,朱嫌又把奇珍帶到租住處,奇珍還是處於意識不清、嗜睡狀態,又再次性侵得逞。當天晚間6時許奇珍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被告則上半身赤裸躺在旁邊,當場不知發生何事,沒有質疑,僅表示要回家。

翌日奇珍清醒後,回想上述過程懷疑遭下藥性侵,自行前往醫院採尿檢驗有無藥毒物反應及性侵,並立即告知男友,查出遭下藥、性侵情節。

此案朱嫌刑事部分已被判9年徒刑,目前上訴三審中,案發當時奇珍發現被性侵,難以面對自身及其未婚夫,翌日出現自殺行為,所幸救回一命,案發當時她已有12週身孕與未婚夫已談論婚嫁,極度擔心孩子受毒害,精神上及身體上均受到莫大痛苦與煎熬,奇珍的男友不離不棄一路陪伴,同年9月兩人步入禮堂,還生下健康女嬰。

此案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法官審酌被害人身心狀態,雙方財力,判決精神賠償需80萬元,而被害人已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28萬元,被告還要賠償52萬元,且從2017年8月就要給付年利率百分之五利息,至完全清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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