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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不滿遭黑人「中出」 女網友怒告性侵

女網友不滿遭馬男中出,怒告性侵,但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記者黃捷攝)

女網友不滿遭馬男中出,怒告性侵,但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記者黃捷攝)

2019/09/25 12:5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在台灣工作許久的奈及利亞籍馬姓男子,今年初和一名女網友約出去開房間,儘管女網友要求戴保險套,馬男卻仍內射,引發女網友不滿挨告性侵。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性交未違反女方意願,今依罪嫌不足處分馬男不起訴。

檢警調查,30多歲的馬男在台灣已取得永久居留證,去年底在手機交友軟體上認識年紀相彷的女網友,雙方相談甚歡,還曾相約出遊,聊天時也互稱「Baby」,關係親密如同男女朋友。

兩人第一次相約開房間時,由女網友負責訂房,但兩人最後因付費問題吵架,女網友負氣退訂;馬男不放棄,今年初再次約開房間,女網友雖同意,但要求必須戴保險套,馬則未正面回應,而是推託「不要講了」。

雙方最後決定在北市大安區旅館開房間,由女網友出面訂房,這次終於「成行」。女網友疑因不習慣,在馬男甫插入生殖器時大喊「好痛」,輕輕推了一下馬男,但馬男停了一下後仍持續動作,且最後射在女網友裡面,女網友發現後氣得大罵「你怎麼可以這麼做!」

兩人隔天退房後一起去吃早餐,馬男吃到一半後接了通電話就離開,女網友覺得馬男內射後就這樣離開,氣得提告性侵,宣稱是被利用,並沒有同意與馬男發生性關係。

但檢察官查出,2人完事後曾離開房間到超商購物,當時附近就有巡邏員警,女網友卻未求救,且馬男辯稱以為女網友是他的女朋友,兩人是講好要開房間,遂認定性侵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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