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人喪失身障補助 縣府放寬認定
2015/06/16 08:0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中央政策調整土地公告現值以符合市值,使得部分身障者不動產總值上漲而喪失生活津貼補助,屏東縣今年有一百七十八人資格被取消,縣府考量若身障者沒有買賣土地,不動產數值對他們而言沒有實質受益,卻影響權益甚鉅,因此決定放寬認定標準。
身障家庭因公告現值調整陷困
依據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身障者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土地公告現值六百五十萬元,但中央政策希望土地公告現值應逐年調升,與市價相符,結果縣府今年總清查時,發現有一百七十八人原本去年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卻因新規定,致不動產超過總額超過標準,以致生活補助資格遭取消。
縣府秘書張平和昨天代表縣長前往鹽埔鄉高朗村,關心蔡姓身障家庭因公告現值調整,喪失補助資格面臨的生活困境;蔡姓夫妻分別是中度聽障及肢障者,蔡男原靠打零工補貼家用,因接連發生二次車禍,目前失業中,政府身障補助除支付生活開銷,還要用來償還多年前房屋改建的貸款,面對補助資格喪失,讓夫妻倆愁容滿面。
縣長︰不動產沒交易可不受限制
縣長潘孟安認為,中央調整土地公告現值雖立意良善,卻影響身障朋友權益,在參考其他縣市做法後,他於縣政會議中指示只要一○三年符合核給補助對象的身障朋友,在不動產沒有實際交易情形下,可不受土地公告現值調增幅度限制;儘管放寬認定標準後,縣府每年可能將多支出一千多萬經費,但為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若一○四年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整致資格取消者,可至鄉鎮公所辦理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