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旅宿業不提供沐浴洗髮乳?環境部:應採固定式大瓶裝提供
環境部澄清,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是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不過飯店櫃檯可以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資料照)
李欣潔/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環境部宣布旅宿減塑新法,今年元旦起全台旅宿業將不主動提供牙刷、牙膏、浴帽、刮鬍刀等一次用旅宿用品,網路媒體報導有民眾得知消息後誤解「飯店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必須自行準備」,對此環境部發布2點澄清聲明,並說明提供方式。
針對旅宿用品管制方面,部分民眾誤解「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等。
環境部澄清,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是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不過飯店櫃檯可以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
此外,但於其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例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環境部強調,旅宿業除了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沒有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