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 桃園規劃BOT拚年底達1026格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交通部去年9月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停車位須達2%以上,目前桃園公有路外停車位約1萬9300格、充電車位僅428格,為此市府規劃以BOT方式委外經營,要求年底前建置598個充電車位,達到年底破千目標,至於充電收費大約是每度電9到12元不等。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巫秀堅表示,路外停車格充電車位收費是以現行台電的「度」來計算,目前台電供電每度要5元,衡量裝設、拉線路的成本,規定慢充車位收費每度收費不超過9元,快充則是12元,未來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收費,需報交通局核定。
巫秀堅說,BOT案權利金底價為1900萬元,得標廠商年底需完成充電車位建置,明年起可收費經營8年;另得標廠商至少建置慢充(7KW)充電車位400個、快充(25~60KW)充電車位112個、超快充(120KW)充電車位86個。
巫秀堅也以特斯拉MODEL3為例指出,其電池容量為60KWh,亦即須充60度電才能充飽電,目前慢充7KW約需8.5小時,適合月租車下班回家充電,使用超快充120KW,只要半個小時,假設快充功率為30KW,則需要2小時,但超快充、快充設備不僅建置成本高,也會影響額定容量,因此慢充與快充(含超快充)要求比率大約為2:1。
巫秀堅也提到,桃園市小客車數量約88萬輛,其中電動車約6100輛,因應2050淨零排放目標,預期2030年電動小客車市售佔比將達30%,電動車是未來趨勢,以特斯拉MODEL3公告資料,充飽電可跑608公里,以汽油每公升10公里計算,約需60公升汽油、以每公升30元計算約需1800元,但採慢充最貴不超過540元,僅汽油車3成費用,快充720元則是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