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桃園區7停車場委外 4年進帳6500萬
桃園區公所代管七處停車場將重新招標,圖為陽明公園平面停車場。(記者謝武雄攝)
公所代管公有車格 合約3月底到期 重辦招標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公所代管十一處公有停車場,採委外經營方式,每四年招標,共可帶來八千六百萬元進帳,其中,桃園新站等七處委外合約於三月底到期,公所重辦招標作業,權利金維持六千五百萬元,預計四月一日上線。
權利金收入 納歸停管基金
桃園公所工務課長葉宜泰說,這些停車場都是升格前由公所管理,升格後由市府交通局委託公所代管,權利金的收入歸於桃園市停車場作業基金(停管基金),停車場日常維管由得標廠商負責,如果需要大規模的修繕,仍須透過停管基金支應,停車場營運還要符合各項市政政策,例如劃設一定比例的身障、婦幼停車位及電動車的充電車位,新的合約從今年四月一日到二○二八年三月卅一日,招標底價六千五百萬元,符合條件的競標廠商由價高者得標。
劃設身障、婦幼、充電車位
葉宜泰表示,桃園公所招標的七個公有停車場,分別為桃園新站(台鐵後站前)停車場卅八個汽車位與一百個機車位、大檜溪社區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六十五個汽車位、朝陽公園平面停車場四十五個汽車位,「宏昌六街、泰昌八街」平面停車場七十二個汽車位、三民公園平面停車場六十一個汽車位、陽明公園平面停車場六十四個汽車位、建國公園平面停車場廿三個汽車位。
包括桃園新站、朝陽公園等
由桃園公所代管的另外四個停車場是寶興市民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六十個汽車位與八十七個機車位、陽明綜合大樓地下停車場廿三個汽車位、大林社區市民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十一個汽車位、福元公園平面停車場卅九個汽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