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電信8350門門號未落實客戶身分查核 NCC開罰445萬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日前海峽電信事業與詐騙集團共謀販賣門號,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罰30萬元,NCC進一步行政調查發現,海峽電信針對7間企業客戶提供的8350門門號皆未落實KYC(客戶身分查核),且其中一間「瑞○數位行銷企業社」還被宜蘭地檢署查出涉詐,NCC今(6日)宣布7案共開罰445萬元。
NCC今日因海峽電信對於8家企業社未落實KYC即核配門號開罰,其中「瑞○數位行銷企業社」申辦4315門號罰85萬元、「林O資訊企業社」200門號罰55萬元、「異O科技企業社」650門號罰65萬元、「強○顧問有限公司」2250門號罰85萬元、「群○商行」25門號45萬元、「鈺○數位行銷商行」400門號罰55萬元、「雷○企業社」510門號罰55萬元,7家企業客戶共8350門門號,因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違反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4項至第6項規定,依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裁罰罰鍰445萬元。
NCC說明,宜蘭地檢署今年7月18日函知NCC,李○琪以瑞○數位行銷企業社名義,向海峽電信申請大量門號作為幫助詐欺使用,建請NCC查明。經NCC查證,海峽電信對7家企業均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核以裁處。但也強調上述7間是針對海峽電信未落實KYC裁罰,並不代表全數為涉詐門號。
NCC今年7月已裁處海峽電信30萬元,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今年7月是針對桃園地檢署的部分開罰,且針對個人用戶;今日則是針對宜蘭地檢署提供事證部分開罰,主要針對7家企業客戶。
NCC日前裁處海峽電信30萬元遭質疑與台灣之星日前遭開罰的1600萬元差太多,即便今日加上445萬元,也僅開罰475萬元,差距仍大。翁柏宗指出,這是因為海峽電信6月前仍屬於二類電信,法規規定裁罰額度在20-100萬元,一類電信的台灣之星裁罰額度則在50-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