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偷吃請求隱匿判決個資 北院:不准
境境圖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高姓醫師偷吃已婚林女挨告,但他否認,還在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請求法院遮隱他的個資,台北地院認定他侵害配偶權,判賠林女丈夫30萬元,也特別在判決書內強調,本案並不符合裁判書不得公開情形,拒絕他的請求。
承審本案的法官透過判決書說明,高男雖主張以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法院若公開他的姓名資料,會侵害個人隱私自由,聲請遮隱。
但法官表示,公開裁判書及裁判書內的人名均為法定原則,意義在於人民有知的權利,且公開裁判書能有效監督司法審判,讓司法受到全民監督及公評,同時有利於學術研究,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中「對公益有必要」之情形。
法官也指,這件外遇求償案,並不屬於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等,需要受到一定限制的事件,因此,並不符合裁判書不得公開情形,駁回高男聲請。
判決指,這對夫妻2014年5月26日結婚,然而,高男明知林女尚有配偶,仍介入家庭,兩人還互傳下體私密照片取悅對方,造成丈夫精神痛苦也害夫妻離婚,高男被林女丈夫求償100萬元。
但高男自稱不知林女已婚,兩人更未發生性行為,至於微信內的情色對話,單純是他工作壓力大、逞口舌之快才會傳送,也只是他的「幻想」,實際上兩人並不熟識,拒絕賠償。
法官發現,高男不但透過微信主動關心林女婚姻狀況,為了約林女外出看夜景,同時為防林女丈夫懷疑,事先小心翼翼安排行程,代表高男確實知道林女已婚。
況且,兩人微信對話更顯示高男關心林女是否有性生活,高男問:「妳自己是不是也很喜歡上次被我插進去的感覺」,並追問林女喜歡哪種體位如「背後位?」「女上男下?」,高男還說:「男上女下能夠插的最深入」。
法官認定,高男、林女均侵害配偶權,要賠償丈夫共60萬元,只是林女未挨告應扣除,判高男賠償30萬元
-
消防隊員被控幫人妻「滅火」 老公理論被嗆「5萬給你麥來亂」
-
達人臉書秀遊艇釣到正妹保險員 「幸運值」不夠慘淪小王
-
八重酬賓好禮 年前最強回饋 大同3C黃金酬賓月 搶便宜超多優惠
-
愛上老闆娘 小王廚師挨告要賠
-
人妻被小王偷拍性愛片上傳Youtube 連公司同事都看到了
-
富蘭克林:美國非投資等級債 提升您的投資勝算
-
進口車女業務疑出軌男同事 老公烙人和小王互毆全遭送辦
-
12「小王」床戰紀錄曝光!她要丈夫幫忙拍下體 竟是要傳給網友看
-
「一柱擎天」洩姦情 小王判賠人夫
-
國5宜蘭段北上8車追撞 3人受傷送醫 一度回堵2公里
-
國1路竹段2車禍14車追撞2死5傷又強鹼外洩 晚間全面恢復通行
-
趁晨跑約會?女設計師傳「激凸」照給男建築師判賠20萬
-
屏東安泰醫院提行政訴訟聲請緩拆被駁回 縣府今強制拆除違建
-
前大法官王澤鑑住處遭闖空門 竊賊竟是幫傭之子
-
婦人被控撒老鼠藥毒死鄰家狗遭檢方起訴 法官這樣判…
-
基隆市消防局特搜隊增加新式專業裝備 繩索救援再進化
-
董娘返國驚見小三侵門踏戶 丈夫為保小三還對她施暴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