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安泰醫院提行政訴訟聲請緩拆被駁回 縣府今強制拆除違建

東港安泰醫院動力中心違建部分將被拆除。(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縣東港安泰醫院去年(2024年)10月3日發生大火造成9人罹難,暴露出安泰醫院嚴重違建問題,屏東縣政府本月(1月)3日前往該院張貼公告,將強制拆除D棟及動力中心的違建部分,安泰醫院於本月10日提行政訴訟要求緩拆,遭行政法院駁回,縣府今天(14日)如期進場拆除,目前機具已到場待命。
大火發生後,屏東縣政府清查發現,東港安泰醫院5棟建築都存在大量違建,發生火警的D棟大樓及毗鄰的動力中心,分別垂直增建6層及5層樓,超級違建面積合計達6000平方公尺,其中起火點的電力中心,合法領照面積僅一層樓45.68平方公尺,卻增建為5層樓1510平方公尺,違建率超過3300%,縣府1月3日前往張貼D棟及電力中心的拆除公告,限期清除內部物品,1月14日前往強制拆除。
接著東港安泰醫院在本月6日、8日行文屏縣府表示要自行拆除D棟及動力中心的違建;縣府以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針對相關適法疑義的函示「違章建築通知補行申請執照,逾期未補辦經通知拆除者,雖在執行拆除前違建人依上開函規定申請補照,惟其通知拆除之期限依法仍不得准許延緩。」回覆安泰醫院。
此外,本月7日院方又請建築師來文表示要補照,但縣府城鄉處發現,資料中並無建築線,也沒有基地調查報告、結構計算,土地使用同意書也未用印等,因此於10日退回。
同時東港安泰醫院10日也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後昨天(13日)上午開庭,最後駁回安泰醫院聲請緩拆,縣府今天上午獲悉結果,依表定時間今天進場拆除違建。

東港安泰醫院D棟違建部分(紅線處)將被拆除。(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