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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老闆娘 小王廚師挨告要賠

小王廚師愛上老闆娘挨告,要賠丈夫20萬元。情境照

小王廚師愛上老闆娘挨告,要賠丈夫20萬元。情境照

2021/03/16 11:0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陳男在某知名眷村美食小館擔任廚房助手,去年被同樣姓李的老闆娘丈夫指控,與愛妻交往逾越界線,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民庭依據陳男、李女間LINE對話,認定2人交往確實逾越一般男女分際,且陳男還不斷引誘李女離婚,故判陳男應賠償李男20萬元;可上訴。

李男主張,陳男明知他們夫妻尚未離婚,竟向李女家人坦承喜歡上李女並已發生性關係,還說已經跟李女講好,待自己的婚姻關係結束,便會跟李女在一起;李男認為陳男侵害配偶權,向陳男求償100萬元,同時以妻子手機LINE對話內容作為證據。

陳男指出,李男違法搶奪李女手機才取得LINE對話,質疑內容真實性,而李女之所以離家是因與丈夫爭吵,丈夫卻對他提告刑事和誘罪,顯然是濫訴,另依據李姓夫妻對話可知,李男會祝福並成全交往,還叫李女勇敢去愛,因此不應該對他提告;況且,李男刑事告他妨害家庭已獲不起訴確定。

北院民庭認定LINE對話內容並非捏造,而陳男與李女自2018年5月至同年8月止,多次談到要與各自配偶離婚、搬出同居;李女另也傳訊向李男表示:「我不會再跟陳男見面」、「3、4月我做錯了我請你原諒請你高抬貴手饒了我」等語,足證陳男與李女交往確實逾越一般男女分際。

至於陳男雖獲刑事不起訴處分確定,但北院民庭認為檢察官處分結果並無拘束民事訴訟效力,審酌陳男、李男與李女的對話內容,認定陳男確實侵害李男配偶權,且陳男還不斷引誘李女離婚,足以破壞李姓夫妻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判陳男應賠償李男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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