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橋引橋拆除工程 預算未過先發包 議員斥違法 工務局:合法預招標
2015/11/24 08:00
彭振聲:預算通過才決標 提高施政效率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北市議會昨審理工務局預算,審到「忠孝橋引橋」補償費用時發現工務局新工處及交通局竟在預算未通過下已辦理拆除工程招標,對此,議員陳政忠痛斥已違反預算法,但工務局長彭振聲對此表示,為讓施政無空窗,依法採預招標,預算通過才會決標,完全合法,未來零星修繕工程與重大工程,都會依此辦理,提高施政效率。
彭振聲表示,柯市長希望在每年十二月一日至四月卅日非防汛期間進行重大工程,也希望一些與民相關的零星修繕工程,不要因為年度預算問題而中斷,所以依照預算法,採用預招標方式進行,市府雖先招標,但會等明年預算通過才決標,這是完全合法的,也讓工程進行更有效率。
配合「西區門戶計畫」,工務局新工處斥資三.三億元拆除忠孝橋引橋並改善周邊路型,現已公告上網招標,預計十二月初結標。新工處長黃治峯表示,招標案分為四大塊:拆除忠孝橋引橋、拆除台北西站、規劃「公車彎」及改善周邊路型。三.三億元之中,二.四億元是連續性預算,但其餘九千萬元屬「後續擴充」,新工處明年編列五千萬元、交通局明年編列四千萬元。
陳政忠批意圖逃避預算審查
換言之,九千萬元非現有經費,是預先動支明年的預算,陳政忠痛批,第一,交通局「暗度陳倉」,四千萬元預算竟包裝在工務局的招標案內,意圖逃避預算審查;第二,額外增加的九千萬元尚未通過預算審查,就預先動支、私自辦理招標,違反預算法!對此,工務局會計主任郭秀貞回應,預算通過後才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