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雷大雨小的科技防逃新制/2年8個月僅監控26人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棄保潛逃事件頻傳,立法院二○一九年通過「刑事訴訟法」防逃新制,新增穿戴電子手、腳環做為羈押的替代處分,並於二○二一年編列上億元成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未料法官對設備信心不足,憂心告警訊號不時響起,生活將與被告綁在一起,意興闌珊,至今兩年八個月,只監控廿六人次,防逃新制形同虛設。
編上億元成立科技監控中心
雖此制不受法官所喜,監控對象極少,但事實上,簽核監控的廿六人無一人跑掉,雖其中有一人試圖破壞腳環,馬上就被逮,顯示該制度確具良好的防逃功能性。
法官若認被告無羈押必要,又不命其穿戴電子手、腳環,還可命其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到警察機關報到,但這些處分其實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想要棄保潛逃的被告,仍會利用時間差落跑,如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亦有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前苗栗縣長何智輝等政治人物。
二○一八年間,慶富集團承造海軍獵雷艦涉詐貸,副董事長陳偉志以五百萬元交保,直到高雄地院電聯警方,才知陳偉志早已失聯十六天,不見蹤影,舉國譁然,成為引爆點。司法院為了拆彈,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一一六條之二修正案,俗稱防逃新制,二○一九年經立法院通過施行。
新制讓院檢有權透過科技設備即時監控被告行蹤,同時增列交付護照、旅行文件、禁止處分財產等替代羈押的處分,強化嚇阻力,降低落跑動機。二○二一年斥資逾億元的科控中心成立,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強調這是司法重要里程碑,法官可依據個案逃亡風險及實際情況,劃設大小不一的電子圍籬,兼顧人權保障,沒想到時至今日,使用率極低,凸顯法官意興闌珊。
法官怕24小時待命 態度保守
不少法官認為,並不是抗拒科技設備,而是制度令其生懼,因為法官必須隨時緊盯手機,不論幾點,只要收到被限制出海的被告靠近海邊告警訊息,就要立刻聯繫警方查處;此外,有些被告訊號不佳,法官也要火速下達指示。法官的生活形同跟被告綁在一起,廿四小時都可能收到通報,心理壓力太大。
確有成效 監控26人無人跑掉
惟電子防逃就是要時時回報,全天候待命是必然結果。若法官對電子腳環的態度仍保守,未來如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落跑的難堪事件,將不會是最後一例,屆時傷害的不只是法官聲譽,司法信賴也恐一併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