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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網評私德 分寸要拿捏

基隆地院判林女須賠償李男5萬元,還要在林女的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10天。(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院判林女須賠償李男5萬元,還要在林女的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10天。(記者林嘉東攝)

2018/05/10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女子稱遭男友始亂終棄,PO文及照片指對方是「愛情騙子」而挨告;律師黃教倫認為,男女之間的感情大多是你情我願,一旦發生糾紛,女方主觀認為自己是被害人,但或許男方也有苦衷,外人很難評斷誰是誰非,法界實務上也多認為這是男女之間的事,屬於私領域範疇,與公共利益無關。

黃也說,林女若要提醒其他女孩子不要被騙,只能針對正與李交往的新歡,但林女不可能24小時緊盯著李,等確認李跟誰正在交往後再提醒新歡,實際上有一定的難度。

黃建議,女孩子對男生動心時,千萬不要被愛情沖昏頭,一定要多觀察男方背景及與朋友、家人的互動狀況,確認可託付終身,才能與對方有進一步的親密接觸,以免被騙了感情,誤己一生,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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