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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轟郎愛情騙子 悲情女判刑還得道歉

林女被法院要求在自己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10天。(記者林嘉東翻攝)

林女被法院要求在自己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10天。(記者林嘉東翻攝)

2018/05/10 06:00

民事也判賠5萬元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女子和李姓男友未婚生子,卻慘遭男友拋棄,事後她得知有其他女子面臨同樣遭遇,氣得在臉書PO文批李:「愛情騙子」、「讓兩個女子未婚生子,不負責任的男人…。」林女的做法不但沒讓男子得到懲罰,反而被對方提起民刑告訴;刑事部分,林女被判處拘役40天確定,基隆地院近日再就民事部分判她須賠償李5萬元,且要在臉書PO道歉啟事10天,可上訴。

據悉,林女大學畢業後結識在金融業上班的李男,不久後為李生下1子,不料李男最後沒將林女娶進門,還狠心將她甩掉。事後林女輾轉得知李男與她交往前,也曾讓另一名女子未婚生子,且最後也同樣始亂終棄,前年7月氣得在臉書寫下「讓兩個女子未婚生子,不負責任的男人」、「注意這個愛情騙子」等語,加註李的照片後傳給李的臉書友人。

案經基隆地檢署起訴,林女出庭時強調,自己寫的內容都是親身經歷,並非杜撰,且發文用意是要提醒其他女孩,屬善意評論,應該不罰;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逾400名臉書好友都看到該篇發文,對象不分男女老幼,顯然並非單純提醒其他女孩注意。

「內容為真」 但無關公益

法官也認為,雖然林女可證明所述內容為真,但若評論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還是會構成誹謗罪,故將林女判拘40天,案經高院駁回上訴確定。

民事部分,李男另向林女求償100萬元,但法官審酌林女收入不豐且還要養小孩,判林女須賠償李5萬元精神慰撫金,另得在臉書上連續刊登10天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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