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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提羈押詐欺犯 松山警竟讓她與女友私會偵查隊陽台

台北地檢署今日依洩密罪,將蕭員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台北地檢署今日依洩密罪,將蕭員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24/05/09 13:31

首次上稿:11:04
更新時間:13:31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原任職於台北市松山警分局偵查隊的蕭姓警員,因辦理詐欺案件,愛上在酒店上班的林姓女子,為了博取她的好感,竟安排林女與其被羈押禁見的許姓女伴侶在分局見面。隨後,又頻頻邀請林女私下見面,蕭男遭拒後,竟稱要用拘票逮捕對方。被害女子不堪其擾,只好向松山分局督察組檢舉。台北地檢署今依洩密罪起訴蕭員。

檢警調查,蕭員於2022年12月起至去年3月間,擔任松山分局偵查隊警員,而蕭員受理偵辦許、林2人的詐欺案件時,許女因案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蕭員卻愛上許女的林姓女伴侶。

蕭姓警員為了追求林姓女子,竟趁辦案提訊時,提前告知林女,會把其羈押禁見中的許姓伴侶帶回分局,可以安排她們二人在分局偵查隊陽台吸菸區見面。林女赴約後,果然見到自己的伴侶。

蕭員仍持續對林女示好,但對方已有許女陪伴,多次婉拒。而蕭員則因求愛不成,開始恐嚇對方,宣稱要讓許女繼續關,還對林女說,拿到拘票就去抓你等語。

松山警分局督察組調查後,認定蕭員已「逾越辦案紀律」,將他記過調離現職,同時將他違法安排在押人犯與林女見面的部分與涉嫌恐嚇林女部分,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蕭男洩漏提訊消息給林女,已經涉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依法將她起訴;恐嚇部分則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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