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活動牟利2600萬 前桃猿經紀人陳元凱凌晨羈押禁見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球團前領隊浦韋青涉嫌安排球團旗下啦啦隊私接活動牟利,樂天女孩孟潔、李恩菲、陳伊、林穎樂4人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到案。(資料照合成圖)
首次上稿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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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球團去年10月底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前領隊浦韋青安排球團旗下啦啦隊樂天女孩私接活動牟利,檢方認為前經紀人陳元凱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今天(1日)凌晨開庭後,裁定陳元凱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指揮廉政署前天兵分12路發動搜索,以被告身分帶回浦韋青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訊問,另以「犯罪嫌疑人」通知書約談4名樂天女孩到案,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偵辦,浦、陳2人昨天上午移送桃檢,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元凱涉案情節重大,全案有證人未到案、有滅證串證之虞,昨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浦韋青以50萬元交保候傳;桃園地院今天凌晨開庭後裁定陳元凱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院今天凌晨作出裁定後說明指出,陳元凱坦承有刑法背信、業務侵占行為,法官審酌全案尚在偵查,而相關證據資料顯示,未經樂天球團經手的金額達近2600萬元,而球團仍陸續整理確認受被告以其經營之公司名義侵占的金額,且已清查有問題商演活動及金額,是在各贊助廠商尚未全部到案說明及確認繳付商演活動的情況下,另樂天桃猿球團內部其他人員實際涉案程度尚未全部釐清,顯有勾串其他共犯、證人之虞,並檢方提出證據顯示陳元凱與浦韋青之間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內容已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陳應予羈押並停止接見通信。
中職樂天桃猿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與領隊浦韋青涉嫌私接活動牟利達2600萬元,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元凱,桃園地院今凌晨裁准。(記者余瑞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