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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被樹苗刺到腳掌 男暴怒拔趕2棵慘了

林男拔2株樹苗,被依毀損罪判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林男拔2株樹苗,被依毀損罪判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2023/11/23 18:5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在住處旁踩到包商剛種的光臘樹苗木,腳掌被刺到,怒拔樹苗,他被控拔掉150株,但堅稱只拔2株。檢方調查後,以罪證有利於林男,只認定拔2株,將林男依毀損罪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毀損罪判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2年前6月間上午在住家附近走路時,不慎踩到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羅東區管理處委託包商造林栽種的光臘樹苗木,包商指控林男拔掉他們剛剛栽種共150株光臘樹苗木;但林男堅稱,他只有拔掉2株,現場路難走,他沒有那麼厲害可以一次拔這麼多。檢方調查後,以罪證有利於林男,只認定他拔起2株苗木,依毀損罪起訴。

法院認為,林僅因被光臘樹苗木插到腳掌,竟一時氣憤,破壞包商種植的苗木,使包商蒙受損失,迄今未賠償包商損失,依毀損罪判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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