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連半薪都沒有!內政部:貫徹掃除貪污 停職不給薪
內政部今(27)日指出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薪給,昨已通知新竹市政府。(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被判有罪,依地制法規定停職,不過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指出,高停職還有半薪。對此,內政部今(2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薪給,昨已通知新竹市政府。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並由副縣市長代理。
王義川於網路節目指出,高虹安若沒請辭,停職還有半薪,「你覺得她(高虹安)會放棄嗎?從這一點判斷不會辭職,因為她要領薪水」。
內政部今表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7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的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的決定,也就是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由內政部裁量。
內政部指出,考量高虹安是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並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