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糾紛 情緒騷擾姨婆13次判罪
林女因共有土地糾紛,涉嫌13次騷擾姨婆,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女子與84歲姨婆有土地糾紛,被控2個月內,以打噴嚏、拍照、催油門等方式,情緒騷擾對方共13次,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保護令,併處拘役100天。
判決書指出,林女曾因對其姨婆施暴,經屏東地院在2021年5月3日,裁定核發保護令,不准對她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為騷擾的聯絡行為,有效期間為2年。
林女卻置之不理,自2021年5月29日至7月9日止,前往屏東縣姨婆住處前,涉嫌以持手機拍照、打噴嚏發出聲響、催油門,甚至對她嘲弄:「哈哈,不識字」、「笑死人啦」、「全庄你最好膽」等情緒騷擾。
屏東分局接獲報案,傳喚林女製作筆錄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林女應訊辯稱,她所做之事為客觀行為,而且是個人動作,不是針對被害人,沒有違反保護令,案發後才看到保護令,否認犯行。
一、二審法官調閱被害人住處監視器畫面勘驗,認定林女故意假裝打噴嚏等行為驚擾她,甚至讓人心生畏懼,分處拘役10天或15天,併執行刑10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