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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吸毒暴斃被毒友棄屍焚燒 家屬提告獲判賠30萬

桃園市黃姓男子吸毒暴斃被樓姓毒友棄屍焚燒,家屬對樓男提告請求精神賠償,桃園地院判處樓男應賠償黃母30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黃姓男子吸毒暴斃被樓姓毒友棄屍焚燒,家屬對樓男提告請求精神賠償,桃園地院判處樓男應賠償黃母30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2023/06/13 15:43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有毒品前科的黃姓男子,出獄後在朋友家用藥過量暴斃,遺體被樓姓、戴姓2名男子棄置桃園市觀音區一處廢棄鐵皮屋焚毀,戴男因毀損遺體及轉讓毒品罪被法院分別判處10月、1年2月徒刑,上訴中;樓男也因損壞屍體被判刑10月確定,黃的家屬對他提告求償200萬元,經桃園地院判賠30萬元。

檢警調查,黃男於2021年7月22日在朋友住處吸毒暴斃,戴男、樓男將遺體棄置觀音區一處廢棄鐵皮屋,還潑汽油焚燒,由於該處人煙罕至,一個月後才被鄰近地主除草整地時發現,遺體腐爛嚴重成為「無臉屍」,還好死者指紋仍完整,警方因此追出死者身分及遺棄、毀損屍體的樓男、戴男2人。

全案經檢方起訴,樓男被法院依損壞遺棄遺體罪判處10月徒刑確定;戴男也因損壞遺棄遺體及轉讓毒品罪被法院分別判處10月、1年2月徒刑,目前上訴中。

樓男因判決確定,黃男家屬對他提告請求精神賠償;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遺體在法律上雖為物品,僅供埋葬、祭祀,但依傳統民俗觀念,保全遺體讓死者得以安葬、超度,對親友來說有重大意義,樓男的行為導致黃男遺體面目全非、黃母無法瞻仰遺容弔念,侵害黃母追思親情的人格法益明確,法官審酌案發原因和雙方財力狀況,判決樓男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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