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兒遭男友餵毒虐死 冷血生母助棄屍判刑1年10月
4歲女童被母親男友餵毒窒息死亡,母親彭女(中)今天下午被南投地院法官以遺棄屍體罪名,判刑1年10月。(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4歲彭姓女童被媽媽男友凌虐餵毒致死案,生母彭女被以遺棄屍體、湮滅證據罪名起訴,具體求刑2年6個月以上,法官體恤她快要臨盆,上月只開一個審理庭就結束,今天(23日)下午4點宣判,法官以遺棄屍體罪名判刑1年10個月,而上月底生產的彭女未到庭聆判。
4歲彭姓女童是在6月7日被母親彭女帶去給男友陳男幫忙照顧,陳男當晚竟餵女童安非他命和FM2毒品,致女童窒息死亡。彭女提議棄屍,和陳男昔日獄友協助棄屍,後來陳男昔日獄友良心不安,向檢警檢舉,才讓女童冤死案曝光,女童遺體更在9月2日生日當天,也是今年農曆7月15日中元節,被檢警挖掘到。
彭女9月初被收押時已懷孕多月,在0月26日被南投檢方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彭女罔顧為人母的扶養保護義務,不僅疏於照料女童,且對經常遍體麟傷女兒未加聞問,甚且在知道女兒死亡後提議湮滅遺棄屍體,請求法院對彭女處以2年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被起訴後才被法官以限制住居方式交保,法官體恤大腹便便的彭女即將生產,上月中開庭直接審理並辯論終結。彭女在庭上指稱,檢察官求刑2年6月的刑度「太重」,要求判輕一點,讓她能照顧將出世的孩子。本案今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彭女未盡到母親之責任,未能妥善安葬亡靈,但考量她要照顧幼兒,避免憾事重演,且有坦承犯案,上月底生產的彭女,刑期如她所願減少,判刑1年10月。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彭女與陳男等人埋屍,該案還未被發現,不涉湮滅證據,因此法官只以遺棄屍體罪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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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院刑事庭庭長蔡志明說明法官對彭女遺棄屍體罪判決的理由。(記者陳鳳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