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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義男爭女兒 學校律師:基於生活安定原則,大法官是對的

女童寫信給法官求情,前空姐的母親也希望能由女兒自己決定跟誰。(圖擷自臉書,本報合成)

女童寫信給法官求情,前空姐的母親也希望能由女兒自己決定跟誰。(圖擷自臉書,本報合成)

2022/03/18 22:5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籍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的爭奪女兒親權大戰,本月14日於女童就讀學校,上演搶人大作戰之後,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認定事態嚴重,恐影響女童的身心發展權,今天(18日)緊急裁定暫時停止執行女童返回義大利的處分,女童暫時可留在台灣,對此,14日協調雙方的學校律師林瓊佳說,基於生活安定原則,大法官上述裁定是對的。

林瓊嘉說,對孩子而言,「生活安定原則」是重要考量,國外判例不乏以孩子在當地已生活一年或三年之久,當作裁判的重要依據,因此,大法官裁定是對的,他強調,孩子不是「物」,不能夠「交付」,學校是教育與保障學生之地,不能在學校強制執行,另外,母親在義大利是「被告」,將孩子帶到義大利,母親更為擔心。

林瓊嘉表示,父母雙方都需要時間緩和下來,母親希望由孩子決定要跟誰,尊重孩子的意願,但也不能強迫孩子做選擇,父母雙方花時間和緩下來,也才能對孩子做出最佳利益的決定。

此爭女案源於台灣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8年前非婚生下女兒,義大利富商五年前將女兒私自帶往義大利,她跑到義大利,以女兒護照遺失,需補辦護照為由,把女兒帶回台灣,男方到台灣打官司爭取親權,法院裁定女童由男方監護,男方遂向台中地院聲請強制執行,進而上演一群人到學校執行搶人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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