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男、台女爭奪女兒大戰 驚動大法官緊急出手護童
空姐曾自錄影片向男方喊話。(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籍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的爭奪女兒親權大戰,14日案件才送到憲法法庭,大法官認定事態嚴重,恐影響女童的身心發展權,18日緊急裁定暫時停止執行女童返回義大利的處分,換言之,女童在正式釋憲結果出爐前,仍可留在台灣。
女方與義籍富商原為情侶關係,2014年在台生下一女,而後雙方分手,男方以回義大利探親為名,提前把女兒帶回母國;女方不滿,飛到義大利,先以女兒護照遺失為名,向駐外使館申請補發,再私下把愛女帶回台灣。
男方不滿女兒被女方帶走,2019年跨海提告,聲請暫時處分,台北地院童裁定男方在本案實體判決出爐前,可以暫時先把女兒帶到義大利同住。女方提起抗告,今年2月23日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女方憂心女兒隨時會被強制帶往義大利,10日針對該確定裁定提起憲法訴訟,除了聲請宣告該裁定違憲以外,還聲請暫時停止執行裁定,也就是希望女兒在釋憲判決出爐前,能停止執行返回義大利的處分。
案件吵得沸沸揚揚,大法官14日收文,破天荒即時審查,18日緊急裁定准許女方的暫時停止執行聲請。
大法官解釋,跨國父母在行使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上,攸關小孩身心能否健全發展,若立刻執行北院的裁定,強制女童返回義大利,恐嚴重影響她的憲法權利,為免女童身心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考量本件具有急迫性與必要性,裁定准許在釋憲判決出爐前,暫時停止執行。
簡言之,北院裁准男方可帶女童返回義大利的暫時處分,該裁定是否違憲?大法官尚未進行實質審查,但為了保護女童身心發展權,大法官在判決出爐前,先裁定准許停止執行強制女童返回義大利,讓她暫時能夠留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