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是否限制出境、出海 高院明傳喚周泓旭、王炳忠等5人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人被控涉犯共諜案,台北地院4月底判5被名被全部無罪;檢方不服,對王炳忠等5人全部提起上訴,上週已完成上訴程序,高等法院已發出傳票,定明天上午傳訊周等5人出庭,針對5人有無逃亡之虞、是否仍須限制出境、出海等處分展開調查。
台北地檢署是在偵辦周泓旭涉吸收我國某外交人士,涉嫌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未遂案時,意外查到王炳忠、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文宣委員會副主委林明正、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人,依違反國安法將王炳忠、周泓旭等5人起訴。
不過,北院認定檢方舉證不足,4月28日判決5人均無罪。不過,北檢不服,對王等5人全部提起上訴。
北檢上訴指出,周泓旭已著手發展組織,如果依北院判決的見解,今後中國乃至於敵對勢力均可流竄國內佈線佈建,用各類方式建立軍人名單及情報資訊庫,只要未開口徵詢對方「要不要加入共諜組織」,均未達著手程度,「實屬謬誤」。
北檢認為,原審判決對國家安全的保護,「連竊盜罪都不如」,原審判決強求發展組織者必須是「一條龍」模式,單獨完成所有接觸、招募及吸收等行為,才判定為著手犯罪,擅自增加構成要件以外的限制,判決有所不當。此外,北院判決認為,中國黨政機關提供給王炳忠的金援過少,不足以認定王炳忠等接受金援發展組織,論理有所錯誤。
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全部上訴卷證後,日前移送高等法院,已完成所有上訴程序,高等法院並完成分案。
高院查出,周泓旭、王炳忠等5人於5月23日又被北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2個月,王等人主張因一審已判他們無罪,應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高院認為,雖然目前正處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三級警戒期間,基於防疫起見,案件以不開庭為宜,但此案屬國安案件,為釐清5人有無逃亡之虞,以開庭傳喚5人被告出庭調查為宜,因此已傳喚5人明天早上9時30分出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