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南州鄉長黃盈裕涉賄選 當選無效改判有效
屏東縣南州鄉長黃盈裕涉賄選,屏東地院判當選無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天改判當選有效定讞。(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南州鄉長黃盈裕涉嫌賄選案,被屏東地檢署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決當選無效後,他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今天下午改判有效定讞。
據了解,屏東地檢署前年底接獲線報指稱,南州鄉部分鄉代及村長候選人,涉嫌以「包裹買票」方式,透過樁腳共同為參選鄉長的黃盈裕買票,鄉長、鄉代每票各1000元,村長則500元。
屏東地檢署指揮調查等單位擴大偵辦,部分涉案樁腳及候選人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認為黃盈裕授意賄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黃盈裕則指稱,原告檢方等人並無證據證明他與林姓樁腳等人共謀賄選,否認授意買票。
屏東地院開庭調查後,認為黃盈裕的確授意林姓樁腳去買票,去年12月18日判決當選無效,黃盈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2審合議庭法官今天下午4點宣判,改判有效並定讞,理由為檢方等原告提出證據無法證明黃盈裕有授意買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