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鄉仙吉村長被判當選無效 還被判刑2年半
新園鄉仙吉村長黃仁瑞賄選,屏東地方法院判他當選無效以及2年半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新園鄉仙吉村黃仁瑞去年底選舉期間被檢方查獲涉嫌賄選,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對黃仁瑞起訴,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決黃仁瑞當選無效,並認定他觸犯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禠奪公權5年,可上訴。
屏檢調查,黃仁瑞為求當選,涉嫌交付4萬元向黃姓選民買票並代為向其他選民賄選,另交付2萬2000元向許姓選民買票並代為向其他選民賄選,依違反選罷法將黃仁瑞等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黃仁瑞犯後坦承犯行,符合自白減刑規定,依法判刑2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另2名涉嫌收受賄款被告則獲得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