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追殺連開12槍 判6年10月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1歲顏男不滿被阿緯當眾羞辱,還被po上社群網站,顏面盡失,持槍伺機要報復,今年4月16日得知阿緯在中市金虎爺宮廟現身,他誤認阿緯上了徐男小客車,一路跟蹤上國道3號,在國道上逼近徐某車子連開12槍,車身彈痕累累,徐某手部擦傷,顏事後到嘉義漁人碼頭,將槍及車子推入海中企圖滅跡,顏男到案坦承開槍,辯稱沒有殺意,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及槍砲判處6年10月徒刑。
事後把車與槍推入大海滅證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顏男(21歲)與阿緯發生口角糾紛,阿緯曾當眾羞辱顏男,且過程錄影留存。今年4月14日又發現影片被po上社群網站,讓他顏面盡失,心生不滿,取出藏放的改造槍械,一心找人報復。
得知阿緯將在中市金虎爺宮廟現身,參與大甲媽祖遶境活動,16日下午顏與友人到金虎爺會場,看見阿緯,現場人潮擠擠,卻誤認阿緯上了徐某車子,立即啟程跟隨伺機報復。
跟蹤了許久,發現徐男車內後座確有一男子,在國道3號上許久不見徐男下交流道,顏等不及了,邊開車邊拿出槍枝,直接逼近徐男車子,不顧國道車速快又多,朝徐車連開12槍,其中車身出現8個彈孔,徐男手臂輕微擦傷,後座男子無恙。
開完槍後顏旋即駕車逃逸而未遂。而逃往嘉義漁人碼頭,途中拆卸槍枝藏在駕駛座下,丟棄刀械,顏男的福特自小客車及友人的賓士銀色車,到碼頭後都一起推下大海滅證,坐上接應的車子離開。翌日兩車在碼頭被發現撈起。
顏男到案後坦承開槍,但否認殺人,他說只是想教訓他,如想殺人在金虎爺時就可下手,不過法官認為對著車子連開12槍,且大部分都是車窗的高度,其不確定殺人犯意明確,即時射到人,或是射擊後造成後續重大車禍,都是極可能發生,依槍砲條例及殺人未遂,合併判處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