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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同夥會連開14槍 幫忙助拳竟涉殺人未遂罪

陳男連開14槍連該屋的玻璃都被打破(資料照)

陳男連開14槍連該屋的玻璃都被打破(資料照)

2019/10/15 12:56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一名塗姓男子今年6月9日晚間與曹、連姓友人在卡拉ok喝酒時,與余姓男子發生衝突。余男找來10名友人,前往塗男友人家談判。未料,其中一名陳姓男子突然連開14槍,打傷塗男等人。警方訊後,將犯嫌依涉犯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其中助拳的7人不知陳男會突然開槍殺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塗、曹及連姓男子於案發前一晚,在瑞芳地區某卡拉OK店歡唱,遇到余姓男子後雙方因故發生肢體衝突。余男不甘被打,打電話給高姓友人訴苦,高男為了幫朋友出氣,再連繫陳男等7人,另也找來2名少年幫忙前往助拳。

余男等人得知塗男唱完歌後,會前往友人家中泡茶,直接將人約到該處。

余男見助拳的人抵達後,與另一名友人進屋對塗男等人嗆聲,並砸毀屋內物品,未料其中一名陳姓男子竟拿槍對著塗男等人掃射,連開14槍,造成3人受傷。

警方獲報後,循線將11名犯嫌逮捕到案,並依殺人未遂罪,將犯嫌分別移送基隆地檢署及少年法庭偵辦。

開槍的陳姓男子向檢察官表示,前往現場助拳人並不知道自己有槍,甚至開槍;而助拳的人也稱,根本不知道陳男會帶槍到現場,當時只有聽到有人喊「打給他死」,接著就聽到槍聲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趕往現場助拳的人員,是陸續自行前往現場,無法預見現場有人會攜帶槍械,甚至開槍傷人;而開槍男子與余姓主嫌,已另案起訴。

檢察官認定,前往現場助拳的7人無法預知現場會有人攜帶槍械,更不知道會有人開槍,難認定這些人與陳、余二人有共同殺人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涉殺人未遂罪部分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方於案發當時前往現場,拉起封鎖線進行採證(資料照)

警方於案發當時前往現場,拉起封鎖線進行採證(資料照)

警方於案發當時前往現場,拉起封鎖線進行採證(資料照)

警方於案發當時前往現場,拉起封鎖線進行採證(資料照)

余男等人案發隔天,被警方移送法辦(資料照)

余男等人案發隔天,被警方移送法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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