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室友是小三 掃把插下體拍裸照還砍人判8年2月
2019/06/02 17:0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34歲李姓女子以為女室友小玲(化名)與男友有染,涉嫌去年7月間揮刀砍傷她,脫光衣褲脅迫開腿,強把掃把鐵柄套保險套插入小玲下體,並拍下裸照上傳FB,恐嚇要找100個男人性侵她,凌虐強制性交達4小時,高雄地院重判李女8年2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李女認定女室友小玲(37歲)背她和男友搞曖昧,懷疑2人發生性行為,去年7月晚上持尖刀回2人的共同租屋處,一見小玲便持刀揮砍傷其左臂,並徒手打她的頭部及身體,恐嚇被害人找100個男人性侵,還揚言「拿5萬元給我,就少50個男人…」,恐嚇小玲當妓女,賺錢供其花用。
李女被控持刀脅迫女室友脫光衣褲,躺在床上張開雙腿,令被害人在掃把鐵柄處套上保險套,任由李女插入其下體,凌虐4小時之久,小玲事後不堪受辱報案,7天後,警方前往租屋處搜索查扣鐵製掃把,李女否認攜帶任何小尖刀,也不承認持掃把性侵、凌虐被害人,辯稱只用把掃把握柄放在女室友下體附近,並未插入。
法官認為,被告已嚴重貶抑小玲的人格尊嚴,持掃把鐵製握柄插入下體的犯行,已觸及強制性交罪,因未和解賠償,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判處7年半,另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處1年刑,合計應執行刑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