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3億交保案 台中高分院撤銷裁定發回彰化地院
2015/02/09 16:3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黑心油案,被彰化地院裁定以3億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9日認為原裁定有所瑕疵,裁定撤銷原審交保裁定,再度發回彰化地院更裁。
魏應充等人涉嫌長期自越南進口劣質飼料油,重新製作、包裝而上市販售,大賺黑心財,被彰化檢方聲押獲准,並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30年。但全案移審到彰化地院,法官在1月27日開庭審理,隔日裁定讓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
有關交保部份抗告由台中高分院審理,2月2日由法官進行裁定。法官認為,該案複雜、涉案人數有8人之多,在頂新任職之證人又不在少數,都還沒問訊,如此認定無串證之虞,尚嫌武斷,因而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但2月3日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魏應充無逃亡及滅證串供意圖,並將交保金提高至3億元。
彰化檢方不服裁定,再度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分案審理,法官認為魏應充等人所犯罪刑非輕,而重罪者常伴隨逃亡或湮滅證據,再加上有多名證人及專家尚未進行交互詰問,難認原審裁定毫無瑕疵可言,因而撤銷原審裁定,再度發回彰化地院更裁,讓魏應充可能再度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