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交保案 台中高分院2度分案

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等人交保案,彰化地檢署二次提起抗告,今晚間7時許台中高分院收到抗告書,隨即由刑事科進行分案。圖為日前彰化地院合議庭法官裁定維持原先的交保裁定。(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等人交保案,彰化地檢署二次提起抗告,不服彰化地院交保3億元裁定,今晚間7時許台中高分院收到抗告書,隨即由刑事科進行分案。預計會在下週做出裁定。
彰化地院再次給魏應充交保,交保金額提高為3億元,但彰化檢方仍然不服,今日上午二次提起抗告,彰化地院檢送卷證後,晚間6時30分已送到台中高分院。
台中高分院必須重分案,上次抗告案的法官排除,其餘刑庭法官電腦分案。
上次台中高分院裁定書指出,該案複雜涉案人數8人,多名證人還沒問訊,地院認定無串證之虞,尚嫌武斷。且該案侵害公眾財產、身體健康法益甚鉅,檢察官起訴60次詐欺罪、79次加重詐欺罪、3次販賣摻偽食品罪(2次修法前),被告是面臨重點之追訴,如被告有不利之判決,被告逃亡或串證可能性高,是合理的判斷,撤銷一審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裁。
重裁後加保,地檢檢察官仍不服,而台中高分院這次裁定,一樣可能做出兩種結果,駁回或撤銷發回,駁回就是不認同彰化地檢的見解,如果撤銷發回又回到彰化地院同一個審判庭,也就是仍是由吳永梁審判長這一庭法官進行合議,外界密切注意裁定結果。